征期再延长!增值税申报之前,请务必先完成这件事
刚刚,湖北省税务局发布通告,将湖北省全省范围内的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到4月30日,而在之前,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20 55号将全国4月征收期延长到4月24日。
所以,目前4月征收期,湖北地区和非湖北地区的是不同的,非湖北地区的还是截止到24日,也就是明天,提醒大家抓紧申报。
今年疫情影响,很多事情都延期了,申报虽然延期了,但是申报必要的步骤不能省,据二哥了解,前面两个月很多朋友为了按期限及时申报增值税,都没来得及核对开票和抵扣数据,直接以开票系统数据和勾选平台数据填写了申报表,其实这会如果空了,应该把前面的差异都认真做一个比对。
其实关于这个增值税申报表数据和账务数据的比对,有部分会计总是觉得申报和账务是不搭边的,一说到申报增值税,直接把申报表拿来开始填写。
上面数据哪里来的也不多问多想,我知道很多人就是这样做的,因为经常有这样的朋友和二哥交流时候暴露他们的做法,申报表销售额就按照开票填呗,进项哪里来?以前是税务大厅抵扣,现在平台勾选的数据,比照填就是了嘛。
申报从来也没去管财务账上的数据,申报了一段时间,有一天,税务局来检查,或者说第三方审计来核数,说为什么你们财务账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销售额差了些呢?差在哪里呢?有没有差异台账?
这时候才发现这个问题竟然成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 哪里有这东西呢?慌慌张张的去找差异,一年的数据啊,从何找起?这就是平时不做好台账,申报不管账务的严重后果。
更可怕的是,最后比对下来,发现账上有很多做了收入收了款,而没开发票的收入,这些竟然没有申报增值税或者说账上列了进项税,但是竟然发现这张发票没申报抵扣过,发票去哪里了也不知道。
好吧,补税吧。
很多大公司账务处理岗位和申报岗位是分离的,如果申报前不进行核对,很多潜在的问题都可能无法及时发现,等到发现的时候有些问题已经到达了无法挽回的结局。
所以,每次申报增值税,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之前都有一个必须的准备过程,就是核对工作。
没有核对申报的数据就可能出现漏申报或者错申报,所以,一定要申报前认真核对。
虽然财政部2016年下发了最新的增值税会计核算的通知,具体科目也增加了一大堆(如上图)。
但是,说实话哈,我们一般的企业最主要的也就涉及那几个科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我们日常核对也主要核对这几个科目,当然涉及其他科目你也应该核对一下。
每个月月初,我们在申报增值税,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之前,都应该认真仔细的核对应交增值税科目和开票、勾选认证的数据。核对清楚后再进行分析填列增值税申报表。
销项税额核对
核对开票系统开票数据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异。
常见差异
1. 账务错误。比如开了发票,入账金额和税额录错了,毕竟是人为嘛,这种情况需要就是调账,申报按开票先申报,账务再进行调整。
2. 发票开错,比如发票开重了,发票电子数据不小心误作废了,纸质的入账了,这些都可以通过对账核对出来然后做相应的调整。
3.未开票收入。这种就是账务肯定确认了收入,计提了销项税,但是没开票,这就是一个差异,申报时候需要填写上,但是开票数据是没有的,如果没有对账,这块你可能漏申报,那么这个差异,计入到备查账,以后开票了再核销掉,其实未开票收入后期开票了申报冲销比对异常,税务局也是需要你提供这个台账的。
4. 开票未做收入。比如,收到预收款开票,尚未达到销售收入确认条件,这也是一个差异,申报按照开票申报,但是账务就没有这个收入。按财会2016 22号文规定,这种情况纳税义务时间早于收入确认时间,都应该把销售税额记账,这样销项税就不会有差异了。
5. 视同销售情况,视同销售账务处理也没有这个收入,但是需要申报。也可能没发票,但是账务计提了销项税,也会产生差异。
等等情况,都需要核对来发现,如果你没核对,那么你的申报就可能出错。
进项税额核对
核对抵扣明细和账上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差异
常见差异
1. 账务错误,也就是认证抵扣了,你入账金额录入错误,这个需要调整账务
2. 漏勾选认证,账务有,但是没有认证,记住,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账和申报的差异,核对出来记账未认证的尽量在申报期结束前勾选了,现在的勾选系统是可以在申报期结束之前勾选上月所属期的进项税的。
3.不该抵扣的,如果核对发现不该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比如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商品,抵扣清单有,但是账务上没做进项税转出,那么记得做进项税转出,申报表也要同时做进项税转出填写。
进项转出核对
核对申报表进项税转出账面进项税转出的数据
简易计税核对